纸护角机械_纸护角机设备电脑系统操作教程
第一章 工程概况
第二章 施工布置及施工进度计划
一、施工组织与劳力安排
1.施工组织管理人员配备
项目部有生产、技术、质检、预算、材料供应等管理人员组成,下设瓦工、木工、钢筋工、安装工、电工等各专业施工班组。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计划、生产协调。质量,安全目标实施,统一管理,确保工程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
2.劳力安排
二、 施工布署
一、施工程序
本工程采用先地下后地上,先主体后装修,先室外后室内,先顶棚后墙面的施工顺序施工。
施工工艺流程见下图:
(二)运输机械设备选配
垂直运输采用QTG25A塔吊 台, 塔吊在垂直运输过程中兼顾水平运输。
(三)能源、资源消耗
1.施工用水:
施工用水现场打深水井,生活用水由我方购买矿泉水解决。
2.施工用电:
(四)指标
办公楼有效工期90天。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五)施工布署
第三章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
一、土方工程;
基底标高 米,基础土方采用机械开挖,人工配合清理,土方堆放离坑边的距离不少于1m。 现场除留足回填用土外,其余部分全部外运或与建设单位协商存放在适当的地方。
二、基础回填土:
基础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基坑及室内地坪回填。回填土采用机械夯实,人工补夯边角的方法进行。回填时要分层夯实,每层的虚铺厚度不得超过25cm。夯填时,不得砸碰基础.
三、钢筋工程:
1、钢筋在施工现场统一下料制作、绑扎。
2、钢筋所用的垫块必须用细石砼制作,并养护到期,保证其强度,防止破碎。
柱插筋位置应正确,必须认真校核其位置,避免出现位移。钢筋的接头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
3、钢筋采用闪光对焊,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应互相错开。在任一搭接接头中心长度为钢筋直径HRB335(II)31d(d ≤25)同一根钢筋不得有2个接头,在该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不宜超过50%。
4、混凝土板的钢筋采用绑扎搭接,但是接头的位置及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钢筋位置准确,板的上下层钢筋之间应用马凳加以支撑。
5、现场设钢筋加工棚,集中下料加工,塔吊运送使用。进场的钢筋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书或试验报告单,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牌,使用前并按有关标准、规定抽取试样做机械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严禁使用。盘圆钢筋采用冷拉调直。
四、模板工程
1、模板安装:
2、基础模板:
3、安装梁模板工艺流程:
4.现浇板模板工艺流程:
5、楼梯
五、砼工程:
1.本工程使用自拌砼。
2.浇灌前,检查并做到:
模板的标高、位置、截面尺寸均符合设计要求;模板的缝隙嵌严,模板的支撑、木楔、垫板等均牢固、稳定,钢筋的数量、排列直径、弯曲位置、同一截面钢筋接头数量及其距离以及钢筋保护层厚度等,均符合设计要求。同时检查并做到埋设的水、电等管道及预留孔洞的位置及数量等必须正确而无遗漏。同时在浇筑砼前要检查各部尺寸、标高及水平度及中心线位置均必须符合要求。
砼浇筑完毕,对钢筋的位置,保护层、埋件尺寸等必须再校正一次,复校结果记录施工日志。
所有安装留孔、支装用埋件,土建施工完毕后,测出轴线、标高,清理出埋件,做出记录。符合规范要求时移交给安装单位,不符合要求不得移交。
六、砌体工程
本砌体材料承重墙为粘土砖,隔墙为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施工前对基线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1、砌筑方法
砌筑前应在已弹线的基础或楼层上,按组砌方法试摆砖、调整、筑缝,消除余差,墙厚240mm及以上砌体宜采用双面挂线砌筑。
砌筑采用“三一 —灌缝”砌砖法,即铺一块砖长的灰,砌一块砖一挤揉,并加灌缝的操作工艺。
砖砌体的水平缝厚度和竖向灰缝的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应少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砖柱和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应选用整砖砌筑,不得用碎砖填充,其灰缝应全部填满砂浆。
拉结筋且沿高度每500mm设置2根直径6mm水平拉结钢筋。
七、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的搭设在力求坚固、稳定的前提下,应做到美观、整齐、实用。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9-15米应设剪刀撑。剪刀撑应随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等同步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角度以45-60度为宜,架子应在第一道大横杆开始设置第一道连墙杆,且每高3m、每隔4.5m设连墙杆,脚手架必须与建筑物牢固连接,连墙杆的另一端应整齐伸出架体外部不小于10cm。
八、 装饰工程
1.墙面抹灰
⑴.在抹灰前首先落实材料、石灰熟化时间应达到规范规定的时间,操作人员应熟悉操作规程,掌握操作要领按规程要求施工。
⑵.底层抹灰前清理墙面,浇水湿润。底层抹灰应做好标志块标筋及门窗护角后进行。底层抹灰,其厚度以标筋为准,并使其略高于标筋,砂浆抹完后即用中、短刮杆刮平,紧接着用木抹子搓抹一遍,使表面平整密实。
⑶.墙的明角,先用方尺上下核对校正,然后用阴角器上下抽动抹直,使室内四角方正。
⑷.面层抹灰应在底灰稍干后进行,一般底层七、八成干后,应立即罩面。
九、楼地面工程
⑴.施工准备:做好料具及技术工作准备,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提出各种材料用量,进场日期,按照现场施工布置的要求分类堆放和进行必要的加工,进行抄平放线,统一标高,将统一标高线弹在距地面50cm左右处为宜,地基必须处理好。
⑵.地面施工时,应清除积水、淤泥、有机物、杂质等。基土必须按(建筑地面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9)的有关规定施工 。
十、屋面工程
第四章 文明施工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
一、文明施工目标:本工程文明施工目标为: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二、文明施工组织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施工员:
三、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及细则
1、抓好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教育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管理条例,营造出文明施工的环境。
2、制定文明施工制度,将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安全放在同等地位,和每个施工班组签订文明施工公约,约法三章,明确细节。
3、现场建筑垃圾应日日清理,并明确谁施工谁清理,对区域内的卫生清洁工作,划分明确,分片包干和落实到人,并纳入定额用工管理之内。
4、现场临时机具的摆放,严格按现场的实际情况安排整齐;进场材料应严格分门别类,做到随时可取。
5、建立文明施工检查制度,每周组织评比一次,奖优罚劣。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
6、杜绝身份不明的人进入工地,搞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办好当地派出所需办理的各项证件。
7、全体施工人员统一着装和挂牌上岗,教育每位员工注意自身形象,完善自身素质,树立公司形象、提高公司的知名度。
8、严禁作业区现场吸烟及乱拉乱拖电源线,杜绝消防事故隐患。现场配置消防器材实施双保险,万一发生问题,可以控制在萌芽状态。
9、施工现场严禁吸烟、饮酒、打架斗殴和各种流氓行为,情况严重者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四、施工环保、减少扰民、降低污染、噪音措施
1、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法、消防法及安全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教育。在整体上提高一线施工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以提高全体施工人员做好环保工作的自觉性。
2、建立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组织保证。工地负责人兼管环保工作,贯彻实施一杆到底,深入工作现场并切实落到实处。
3、严格遵守市城管、环保、消防部门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并积极开展相关活动。
4、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指定一名保洁员,专门负责环境卫生工作。工地厕所坚持每天早晚二次清水冲洗,保持厕所的整洁卫生。
5、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安排二名杂工专职搞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将垃圾清理归堆,做到随做随清,保持施工现场的文明整洁。
6、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晚上汽车清运出场,防止“抛、冒、滴、漏”,并由专人冲刷轮胎,专人及时打扫清理,降低环境污染。
7、注意对施工中产生的粉尘、废水、垃圾的管理和控制:注意降低振动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单位、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影响。严格夜间操作的工作时限控制;严禁在工地随地大小便。对违纪者严肃处罚,直至辞退、除名。
8、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施工顺序和施工场地布置,对施工噪声较大的施工区域专门划出地段和进行围护,并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和工作时间,或进行外加工,以保证施工期间不扰民。
9、争取与派出所、环卫结对合作,警民共建“文明施工单位”。
10、控制室内污染物氡(Rn-222)、甲醛、氨、苯和TVOC含量的措施。
(1)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对所用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进行进场检验,要求所有材料必须有厂家出具的检测报告,必要情况下,分批抽查送样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测,确保所有材料合格。
(2)当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进行检验,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时,严禁使用。
(3)施工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文件要求。
第五章 质量保证措施
一、质量方针
以质量求生存、全员参与;守合同讲信誉、以顾客满意为宗旨;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在保证工程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同时,追求专业特点,塑造文化艺术精品,以求得公司效益增长。
二、质量目标
本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其中各分项工程的合格率为100%,分部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以上,严格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三、现场管理目标
在工程施工中,我们将对施工现场实行全新的科学化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消防、卫生、环保等各项管理目标,均按照德州市文明安全工地的要求组织落实,确保达到规定标准。杜绝一切质量、安全事故。确保该工程的消防安全和施工进度,做好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保证不影响周边单位和居民正常工作秩序。
四、创优计划
为使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小组验收,确保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特制定以下计划:
1、进行全面质量管理教育,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实行目标管理以公司主管该项目的副总经理为主,组织公司施工科及项目经理认真学习质量管理标准,并组织施工管理人员与项目负责人确认质量目标管理责任制,量化到具体部位及具体责任人。
2、施工技术交底质量交底
在工程实施前由项目部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骨干等对原设计图纸进行技术交底,并按工程进度安排制订出工程操作规程,分布于现场,并指导施工。
3、质量检查
(1)工程施工期间,实行自检、互检、交接检。
(2)开工前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正常施工,能否保证质量。
(3)工序交接检查:对于重要的工序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还要组织项目部专职人员进行工序交接检查,绝不让不合格工序流入下一道工序。
(4)隐蔽工程检查:先工长班组长检查,报施工科检查合格后,然后监理工程师认证后方能掩盖。
(5)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要在各方的检查认可后,签署验收记录,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成品保护:检查成品有无保护措施,措施是否可靠。
(7)项目部及施工科人员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操作质量进行巡视检查,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坚决返工,必要时跟班追踪检查。
4、材料控制
(1)对工程主要材料,质检人员先要进行抽检,达到质量要求的方可入库使用,对不能满足使用要求,质检人员有权要求更换,进场时必须检查是否具有正式出厂合格证及材料检测报告和必要的有关证明。
(2)绝缘材料要进行耐压试验,具备销售资质。
(3)主要材料应在订货前要求厂家提供样品,建设单位、监理共同看样订货。
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除要严格执行建设部质量标准和规范外,我们还将完善管理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1、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1)公司依据标准要求,建立了文件化的质量体系,以确保公司的质量保证能力满足质量和建设单位要求。
(2)公司→项目经理部→工长三级管理体制。
(3)依据公司程序文件要求,确定工程项目经理部质量职能。
(A)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B)成立质量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由各工长,专业质检员、专业技术员组成。质量小组负责专业技术会议,制订、贯彻、落实质检制度。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每周一次专题质量会议,解决质量存在问题,提高质量标准。
(C)各专业成立质量管理小组,实行全面质量管理,每周作一次质检情况汇报,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D)各级现场人员必须认真地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和规范。
(E)供应部实行由设计师、专业负责人检查选购确认样板的材料采购制度,以避免材料规格、色差影响质量的因素。
(F)材料、设备订购必须有严格的验收制度,出厂合格证,检验证件齐全。
(G)施工机械状况良好,保证工具先进。
(H)实行三级质量检查制度,由班组自检,班长互检,工长总检,并按序进行检查验收。经检验合格,才准许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I)有隐蔽工程的项目,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要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未办理检验签字的部位,不准施工。
(J)虚心接受各方的质检意见,对施工工艺或质量标准有争议时,服从质检部门的裁决,并立即改正。
2、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1)公司将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公司制定的各相关程序文件,掌握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增强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该工程质量保证协议,明确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2)以质量达优为目标,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图纸,搞好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技术培训工作,学习新工艺、新技术、推广先进的施工方法。
(3)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施工方案,科学安排施工计划,合理调配劳力,编制科学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
(4)编制施工指导性文件,确定采用的工艺技术及施工方法,根据工程进度与季节,在施工组织总设计基础上,制定各分项方案。通过各专业分项方案,分阶段分重点对质量进行控制。逐步实现控制目标。
(5)按照公司《物资采购控制程序》、《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等文件精神,选好合格的材料给承包方,把好材料采购关,对所购材料进行认真的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用户提供的材料,严格按《顾客提供产品的控制程序》执行。
(6)执行公司《搬运、储存、包装控制程序》保证把合格材料完好无损地送到施工人员手中。
(7)科学安排、合理选用施工机械和各种仪器,搞好保养维修及仪器校验工作,确保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3、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按照公司《质量(施工)控制程序》认真抓好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工作,加强各阶段的检查试验工作。
(2)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施工,认真搞好技术交底工作,由工程师负责关键部位及重要的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
(3)建立严格的质量检验系统,遵守“监督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的宗旨。
(4)坚持“三检制”,班组完成施工工序后,认真进行自检,然后由质检员进行专检,最后由前后工序作交接检查,凡上道工序不合格决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要作预检、隐检记录,并请建设单位、工程监理进行复检,签字认可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对关键工序及影响质量的重要因素按特殊过程处理,编写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施工中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控制。
(6)上级技术部门组织不定期抽查和月、季度检查,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
(7)严格按设计图施工,变更须经有关各方同意,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施工中实行样板引路,以样板间、样板段或样板工序指导施工,样板工程结束后,经有关各方面鉴定认可后于大面积展开施工,施工中严格按样板标准组织检查、验收。
(8)设立专职资料员,负责全过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及有关单位申报相关的技术文件及资料。
(9)制定具体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安排专人检查、落实。
(10)项目部的有关人员坚持每日开碰头会及每周开协调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对施工质量进行小结,以便掌握质量动向,进行质量预控。
(11)对施工中出现的不合格项,根据问题的性质,分别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评审分析原因,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12)专业工程实行单体—分段—系统三个阶段施工和调试,每个阶段都必须有详细记录。
(13)现场设专职试验员,负责现场材料的报检及抽样送试工作。
(14)现场所有入库材料采取二级管理制,入库材料经质检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登记入库,不合格材料一律不准入库;材料领出须经现场施工人员签字认可才能出库。
4、施工技术文件、资料、信息管理
(1)项目经理部设专职资料员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技术文件材料管理办法;同时,严格办理各种报验手续并执行有关规定。
(2)对施工图纸严格管理,保证图纸有效受控。
(3)资料员全面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注册、归纳等日常工作,确保原始资料的准确及时,并了解施工质量及进度情况,及时督促资料的到位,保证资料与工程同步。
(4)施工科负责管理技术资料,各种资料内容齐全,字迹清楚,结论明确,签字齐全。
(5)质检员负责质量审核,严把质量关,按验评标准核定质量等级,签证齐全。
(6)各单项技术员是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直接提供者,要做到内容清楚,反映真实,应保证所提供的原始资料的准确完整连贯。
(7)供应部负责提供各种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进场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工程部及时委托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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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安全保证措施
一、安全目标
无任何设备、人身伤亡及火灾事故。
二、安全施工措施
1、现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为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现场成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设专职安全员和兼职安全员,根据我公司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3、本工程实行科学的全封闭管理,严格执行人员外出的请假制度,增强工人的纪律观念,提高工人的思想素质。
4、开工前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讲评会。对施工生产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在现场醒目的位置设置安全、消防等宣传标牌,讲解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设施、器材放置位置要有明显标志,夜间设红色警示灯,道路要畅通。
6、布置任务时要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7、坚持开好班前安全会,并排做好书面记录。
8、易燃、易爆、有毒材料要设专库存放,由专人保管。
9、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进入现场人员佩带安全帽,管理人员配带工作牌。
10、对特殊和重要的分项工程,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1、在二层及以上施工作业时,严禁从窗口随意抛掷物料。
三、临时用电措施
1、严格落实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及电工值班、巡查制度,落实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2、做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记录。
3、所有电动机具、机械、电气设备须由专职电工或持证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非专职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机电设备。
4、工地使用的所有电器必须保证质量合格,有备案证。
5、现场临时照明系统均采用重复接地装置。
6、现场作业区及生活区的临时用电,由指定的专职电工负责管理,电工须持证上岗,严禁非电工拉电线、乱接电源。
7、电工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电工使用的各种测量仪表和一类绝缘标准的电动工具,要按规定进行检测,满足计量要求。
8、停用时间较长的设备,重新启用前,要做绝缘电阻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结果应有记录。
9、现场使用的经国家劳动部、建设部认证的标准的配电箱和开关箱,使用期间安排专人负责定期保养,清扫和擦拭。
10、施工现场线路采用电缆穿管敷设,所有电缆采用检查无破损、龟裂、符合标准的电缆。
11、临时用电一律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线,每个临时配电箱必须全部安装灵敏的漏电保护器。
12、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完毕,经工地检查合格报公司质安部复验后方可投入使用,复验结果要有记录。
13、临时用电安装施工及使用期间的各种资料要收集齐全,以备查验。
四、机械管理措施
1、严格落实现场机械管理制度,落实机械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2、施工机械必须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进行安装,安装完毕后要组织检测验收,并经过试运转。检查各部件是否达到要求,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3、装修期间,使用的设备、机械种类多,分布的作业面也较广,机械的使用由公司负责,对用电、安全管理作统一协调。
4、所有机械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操作和维修,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非操作人员随意动用机械。
5、各种机械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使用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
6、电焊机、切割机、电锯等机电设备要开关灵敏,接地可靠,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无漏电。
7、操作人员每天班前、班中、班后一检,发现问题立即停机整修,严禁带隐患工作。
五、消防保卫措施
1、严格执行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2、建立门卫及巡逻制度,保卫人员佩带标志,昼夜值班,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掌握进场人数,办理暂住证,签订消防保卫协议。从而确保施工现场防火、防盗、防破坏。
3、制定相应的消防管理措施和明确责任制,对工人进行培训,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及器材的使用方法。
4、现场消防器材、设施做好清单,绘出消防平面图,使消防器材的设置合理有效。
5、施工现场禁止动用明火,确因需要,必须向工地负责人申请,并采用防火措施。现场需动用明火(电气焊)要签证,并派专人带灭火器看火。
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乃至驱逐出工地。任何人不得挪用消防器材,现场要制定消防措施。
7、现场消防器材齐全有效,码放处均设置明显标志,并保持道路畅通无阻。
8、现场要认真执行“三坚持”,即坚持防火交底制度,坚持用火申请制度和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9、严格下班拉闸停电管理(仅保留照明灯),以防火灾隐患。
六、现场管理措施
1、严格落实现场管理制度,落实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2、根据建设部、市建委制订的文件规定建立现场安全保卫制度及安保体系。
3、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各种管理制度要求内容详细,字迹工整,范围明确清晰。
4、现场各种临时设施必须按平面布置图的位置搭建,各种施工用料,机具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
5、做好工人的入场教育,职工安全教育及考核记录。
6、装修材料较多时,须制定有效可行的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由专人负责检查落实。
7、记好施工日记,并保证其真实性。
8、建立现场各项制度管理,以标牌形式悬挂于工地办公室内,现场管理的各种资料收集齐全,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9、保持场地整齐干净,垃圾废料天天专人清理。
七、料具管理措施
1、严格落实现场料具管理制度,落实料具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2、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明确的位置搭设临时仓库和料场,仓库要防雨、防潮、消防器具齐全,并安门上锁。制定材料节约措施,并做好材料节约台帐、报表。
3、进场材料一律要经质检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库,并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码放整齐,并做好标识,材料摆放位置要方便收发。
4、现场按计划进料,按计划或任务书发料。所有领料单需有施工员签字方能领出。可追溯性物资的材料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要求执行。并详细填写有关记录,做好标识,便于实现可追溯性跟踪控制。
5、现场使用的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材料员要搞好材料合格证的收集工作。现场码放的材料均用标牌进行标识,注明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级及进场日期。
6、搬运材料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在搬运过程中损坏。
7、加强对材料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有文字记录。
8、制定进出门规定和携带材料工具进出门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组织专门的半成品、成品保护队伍。施工期间,由值班经理或工长组织晚间值班巡逻,杜绝一切破坏行为和不良现象的发生。
第七章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第八章 雨季及夏季高温施工技术措施
第九章 服务承诺
第十章 施工风险及防范措施
第十一章 成品保护
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大全
1. 总则
1.0.1 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住宅建筑内部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1.0.3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住宅装饰装修。为了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住宅内部表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处理和美化过程。
2.0.2 室内环境污染。指室内空气中混入有害人体建康的氡、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
2.0.3 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2.0.4 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面层。
3. 基本规定
3.1 施工基本要求
3.1.1 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1.2 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1.3 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3.1.4 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1.5 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1.6 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3.1.7 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②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③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④最先进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⑤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3.1.8 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②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③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3.1.9 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施工人员应衣着整齐。②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③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领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④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⑤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⑥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⑦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⑧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3.2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3.2.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2.2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3 住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蛀处理。
3.2.4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3.2.5 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
3.2.6 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
3.2.7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积极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3.3 成品保护
3.3.1 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②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3.3.2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①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他工种的半成品、成品。②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③对邮箱、消防、供电、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4. 防火安全
4.1 一般规定
4.1.1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4.1.2 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规定。
4.2 材料的防火处理
4.2.1 对装饰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使其被阻燃剂浸透,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4.2.2 对木质装饰装修材料进行防火涂料涂布前应对其表面进行清洁。涂布至少分两次进行,且第二次涂布应在第一次涂布的涂层表干后进行,涂布量应不小于500g/㎡。
4.3 施工现场防火
4.3.1 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
4.3.2 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磨擦等可能出现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安全防爆装置。
4.3.3 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
4.3.4 施工现场动用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
4.3.5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沙箱或其他灭火工具。
4.3.6 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4.3.7 严禁在运行中的营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4.4 电气防火
4.4.1 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当照明灯具或镇流器嵌入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中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予以分隔。
4.4.2 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得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4.4.3 卤钨灯灯管附近的导线应采用耐热绝缘材料制成的护套,不得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绝缘的导线。
4.4.4 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得裸露。
4.5 消防设施的保护
4.5.1 住宅装饰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
4.5.2 消火栓门四周的装饰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4.5.3 住宅内部火灾报警系统的穿线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水管线应用独立的吊管架固定。不得借用装饰装修用的吊杆和放置在吊顶上固定。
4.5.4 当装饰装修重新侵害了住宅房间的平面布局时,应根据有关设计规范针对新的平面调整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与自动灭火喷头的布置。
4.5.5 喷淋管线、报警器线路、接线箱及相关器件宜暗装处理。
5.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5.0.1 本规范中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为:氡(222Rn)、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5.0.2 住宅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的装饰装修材料。
5.0.3 对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要求的,可按有关规定对5.0.1条的内容全部或部分进行检测,其污染物浓度限值应符合表5.0.3的要求。
5.0.3住宅装饰装修后室内环境污染浓度限值
室内环境污染物 浓度限值
氡(Bq/m3) ≤200
甲醛(mg/m3) ≤0.08
苯(mg/m3) ≤0.09
氨(mg/m3) ≤0.20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Bq/m3) ≤0.50
6. 防水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卫生间、厨房、阳台的防水工程施工。
6.1.2 防水施工宜采用涂膜防水。
6.1.3 防水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
6.1.4 防水工程应在地面、墙面隐蔽工程完毕并经检查验收后进行。其施工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6.1.5、施工时应设置安全照明,并保持通风。
6.1.6 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技术要求,并宜在5℃以上。
6.1.7 防水工程应做两次蓄水试验。
6.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6.2.1 防水涂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6.3 施工要点
6.3.1 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松动、空鼓、起沙、开裂等缺陷,含水率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
6.3.2 地漏、套管、卫生洁具根部、阴阳角等部位,应先做防水附加层。
6.3.3 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100mm;浴室墙面的防水层不得低于1800mm。
6.3.4 防水砂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①防水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或产品的要求,防水层应与基层结合牢固,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空鼓、裂缝和麻面起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形。②保护层水泥砂浆的厚度、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3.5 涂膜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涂膜涂刷应均匀一致,不得漏刷。总厚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性能要求。②玻纤布的接槎应顺流水方向搭接,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00mm。两层以上玻纤布的防水施工,上、下搭接应错开幅宽的1/2。
7. 抹灰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本章适用于住宅内部抹灰工程施工。
7.1.2 顶棚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五脱层、空鼓。
7.1.3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
7.1.4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7.1.5 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抹灰24h后进行养护。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和震动。7.1.6、冬期施工,抹灰时的作业面温度不宜低于5℃;抹灰层初凝前不得受冻。
7.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7.2.1 抹灰用的水泥宜为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
7.2.2 不同品种不同标号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7.2.3 水泥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7.2.4 抹灰用砂子宜选用中砂,砂子使用前应过筛,不得含有杂物。
7.2.5 抹灰用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7.3 施工要点
7.3.1、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砖砌体,应清除表面杂物、尘土,抹灰前应洒水湿润。②混凝土,表面应凿毛或在表面洒水润湿后涂刷1:l水泥砂浆(加适量胶粘剂)。③加气混凝土,应在湿润后边刷界面剂,边抹强度不大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
7.3.2 抹灰层的平均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3.3 大面积抹灰前应设置标筋。抹灰应分层进行,每遍厚度宜为5~7mm。抹石灰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每遍厚度宜为7~9mm。当抹灰总厚度超出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7.3.4 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抹灰时,应待前一抹灰层凝结后方可抹后一层;用石灰砂浆抹灰时,应待前一抹灰层七八成干后方可抹后一层。
7.3.5 底层的抹灰层强度不得低于面层的抹灰层强度。
7.3.6 水泥砂浆拌好后,应在初凝前用完,凡结硬砂浆不得继续使用。
8. 吊顶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本章适用于明龙骨和暗龙骨吊顶工程的施工。
8.1.2 吊杆、龙骨的安装间距、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处理。木吊杆、木龙骨、造型木板和木饰面板应进行防腐、防火、防蛀处理。
8.1.3 吊顶材料在运输、搬运、安装、存放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受潮、变形及损坏板材的表面和边角。
8.1.4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
8.1.5 吊顶内填充的吸音、保温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8.1.6 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蓖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交接处应严密。
8.1.7 吊顶与墙面、窗帘盒的交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8.1.8 搁置式轻质饰面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压卡装置。
8.1.9 胶粘剂的类型应按所用饰面板的品种配套选用。
8.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8.2.1 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金属龙骨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木吊杆、木龙骨的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8.2.2、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颜色应一致。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胶合板、木质纤维板、大芯板不应脱胶、变色。
8.2.3 防火涂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8.3 施工要点
8.3.1 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应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在四周墙上弹线。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②主龙骨吊点间距、起拱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吊点间距应小于1.2m,应按房间短向跨度的l%~3%起拱。主龙骨安装后应及时校正其位置标高。
③吊杆应通直,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mm。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
④次龙骨应紧贴主龙骨安装。固定板材的次龙骨间距不得大于600mm,在潮湿地区和场所,间距宜300~400mm。用沉头自攻钉安装饰面板时,接缝处次龙骨宽度不得小于40mm。
⑤暗龙骨系列横撑龙骨应用连接件将其两端连接在通长次龙骨上。明龙骨系列的横撑龙骨与通长龙骨搭接处的间隙不得大于1mm。
⑥边龙骨应按设计要求弹线,固定在四周墙上。
⑦全面校正主、次龙的位置及平整度,连接件应错位安装。
8.3.2 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和验收。8.3.3、饰面板安装前应按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8.3.4 暗龙骨饰面板(包括纸面石膏板、纤维水泥加压板、胶合板、金属方块板、金属条形板、塑料条形板、石膏板、钙塑板、矿棉板和格栅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沉头自攻钉固定。
②以木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木螺钉固定,胶合板可用铁钉固定。
③金属饰面板采用吊挂连接件、插接件固定时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放置。
④采用复合粘贴法安装时,胶粘剂未完全固化前板材不得有强烈振动。
8.3.5 纸面石膏板和纤维水泥加压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板材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安装,固定时应从板的中间向板的四周固定。
②纸面石膏板螺钉与板边距离:纸包边宜为10~15mm,切割边宜为15~20mm;水泥加压板螺钉与板边距离宜为8~15mm。
③板周边钉距宜为150~170mm,板中钉距不得大于200mm。
④安装双层石膏板时,上下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⑤螺钉头宜略埋人板面,并不得使纸面破损。钉眼应做防锈处理并用腻子抹平。
⑥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
8.3.6 石膏板、钙塑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采用钉固法安装时,螺钉与板边距离不得小于15mm,螺钉问距宜为150~170mm,均匀布置,并应与板面垂直,钉帽应进行防锈处理,并应用与板面颜色相同涂料涂饰或用石膏腻子抹平。
②当采用粘接法安装时,胶粘剂应涂抹均匀,不得漏涂。
8.3.7 矿棉装饰吸声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房间内湿度过大时不宜安装。
②安装前应预先排板,保证花样、图案的整体性。
③安装时,吸声板上不得放置其他材料,防止板材受压变形。
8.3.8 明龙骨饰面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饰面板安装应确保企口的相互咬接及图案花纹的吻合。
②饰面板与龙骨嵌装时应防止相互挤压过紧或脱挂。
③采用搁置法安装时应留有板材安装缝,每边缝隙不宜大于1mm。
④玻璃吊顶龙骨上留置的玻璃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采用软连接。
⑤装饰吸声板的安装如采用搁置法安装,应有定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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